山东:车牌号用满一年可申请保留 换车还能用

来源:大众网
2017-06-06 08: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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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部署启动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推广应用全国统一选号系统和号牌生产管理系统,按照公安部统一安排,从今年6月20日开始,全国将分3批推广应用统一的选号系统,第一批推广单位有河北、吉林、江苏、山东、河南、广东、广西、重庆8个省(区、市)以及8个市(州)。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已在山东全面推开,自6月20日起,对于已经持有车辆更换新车的车主来说,新政放宽了继承原号牌的条件。

现行规定为,旧车转让或报废后,原车主再行购买新车或者二手车均可使用原号牌号码,也可以申请使用新的号牌号码。原车主在一年内没有申请使用的,该号牌将重新进入选号池,向社会公开发放。新政大大放宽了这一条件,将使用原车号牌时限,由超过三年可以保留该车号牌的要求,调整为使用一年后即可申请保留;同时,将保留原号的申请时限由自原车转让或报废后6个月内提出,调整为一年内可以提出。

据介绍,新能源汽车号牌在济南试点以来,受到社会普遍欢迎,同时为普通汽车号牌式样改革积累了经验。下一步,将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号牌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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