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服务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整体工作情况。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傅国庆介绍相关工作成效。

2023年以来,山东法院立足法院职能,精准对接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目标任务,着力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累计依法妥善审结各类涉农纠纷5.2万件,以精细化司法服务,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注入司法力量。

坚持底线思维,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严格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山东法院依法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土壤污染、破坏农业生产等违法犯罪行为。2023年以来,依法审结非法压占、非法挖损、非法采矿等破坏耕地资源违法犯罪案件928件,切实发挥司法裁判的警示震慑作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守牢国家粮食安全底线。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开展土地行政执法,积极配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土地规划许可、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等相关案件1.6万件。坚持“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保护,在依法严惩破坏耕地犯罪的同时,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联动自然资源等部门,合理运用补植复绿、土壤置换等替代性修复方式,确保受损耕地及时有效修复。
严惩治农资领域违法犯罪。山东法院坚持严的主基调,对农资领域以次充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犯罪,在依法判处主刑的同时,加大财产刑的判处和执行力度,切实净化农资市场秩序。开展“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联动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聚焦品种权保护、种子质量监管、生产经营许可等关键环节,严格审查行政机关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的执法程序、事实认定,促进行政执法与司法标准衔接统一。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9件11人,坚决维护农资质量安全。
加强涉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出台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16条意见,以制度化、规范化推动涉农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和植物新品种的保护,2023年以来,新收植物新品种权案件665件,审结539件,6案入选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加强农机装备科创成果司法保护,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在全国首创智能3D证据管理系统,对播种机、施肥机等大型农业设备进行扫描建模,有效破解专利侵权诉讼存证难题,助力现代农业机械装备和智慧农业发展。深化知识产权领域府院联动,与省农业农村厅共同签署《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完善重大案件会商机制、信息通报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
坚持精准施策,服务乡村产业振兴
促推土地要素高效配置。山东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恪守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均衡保护农户与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审慎审理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服务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经营。2023年以来,依法审结涉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案件1.7万件,有力实现保障农户权益、规范流转秩序、助力农业生产相统一。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推动涉农土地权属争议、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等矛盾纠纷前端排查、源头化解,促推大量涉农土地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护航特色农业健康发展。紧扣辖区产业特点、文化传统和纠纷类型,因地制宜完善专业化审判模式,用好巡回审判、速裁快审等机制,畅通仓储物流、农产品购销、农资供应等涉农产品纠纷处理机制,持续擦亮山东农品金字招牌。栖霞市法院打造“苹果法庭”,总结“用心、用情、用理、用法”四步工作法,为果农提供全产业链司法服务。
保障海洋渔业提质升级。积极参与海洋治理,以创新思维服务产业强海,2023年以来,依法审结涉新型渔业养殖、海洋牧场等案件2194件。在办理非法捕捞、海洋环境污染等案件中,探索将海洋碳汇损失纳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引导违法行为人通过认购海洋碳汇、参与海洋生态修复等方式承担替代性修复责任,促推渔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共进。
切实维护农民财产权益。统筹重大项目建设发展与农民财产权益保护,依法妥善审理涉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强制清除等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征收补偿,依法审结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案件2685件,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财产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开展“护航民生”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做实做细财产查控,用好交叉执行,努力让群众胜诉权益落到实处。扎实维护务工农民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专项执行行动,2023年以来,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及追索劳动报酬案件20.2万件,执行到位58.3亿元。对恶意欠薪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有力彰显司法权威与民生保障力度。

坚持系统观念,助推和美乡村建设
扎实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山东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审结卜某勃等犯罪分子长期依托家族宗族把持基层政权、非法控制农村资源、严重破坏农村经济社会秩序的刑事案件。2023年以来,审结一审涉黑恶案件446件2436人,一批为害一方的“村霸”被绳之以法,彰显了人民法院严惩乡村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依法严惩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坚决守护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直面群众、熟悉乡情的优势,持续加强与综治中心、司法所、村居网格等基层解纷力量的联动协作,把司法审判与矛盾调处、普法宣传有机结合,推动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2023年以来,全省人民法庭审结案件222.1万件,6个人民法庭入选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支持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通过定期举办培训、法官一对一指导等措施,确保涉农案件调解工作规范开展。潍坊寿光市法院稻田法庭发挥蔬菜行业纠纷调解工作室作用,打造“农技专家”和“法律专家”双链融合调解方式,相关做法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依法促推乡风文明。深入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赡养继承等案件。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引导树立孝老爱亲、邻里和睦、诚实守信的乡村风尚,厚植乡风文明的法治土壤。依法规制农村地区高价彩礼,通过明确裁判规则,引导群众更加理性看待彩礼问题,让彩礼归于“礼”。2023年以来,审结婚约财产纠纷案件1.3万件,推动形成健康、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润16城”等普法活动8000余场(次)。
着力提升司法服务质效。建立涉农案件“绿色通道”,保障涉农案件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依托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普遍实现立案、调解、审理“一网通办”,群众在“家门口”即可办理诉讼事务。打造“礼润齐鲁”立案诉服品牌,加强对农村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差异化服务,畅通线下司法服务方式,为存在困难的群众提供上门立案、上门送达、上门调解服务,对经济困难农户依法办理诉讼费缓减免,切实减轻农民诉讼负担。提升“12368”热线服务质效,完善在线评价、流转、督办机制,以专业解答、耐心倾听和高效回应,让群众感受司法的公正与温度。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三农”工作至关重要。下一步,山东全省法院将持续立足司法主责主业,把司法职能精准嵌入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增强“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意识和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济南日报·爱济南 记者:徐若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