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岛海事法院秉持“全球眼光、中国气派、海洋意识、中心视阈、厚生境界”的工作思路,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积极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的海洋发展保障体系,着力推动“平安海洋”“美丽海洋”“富饶海洋”建设,不断提升海事司法公信力和影响力。
在6月8日举行的有关新闻发布会上,青岛海事法院发布2021年以来各方支持海事审判情况、海事审判自身发展情况和海事审判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
青岛海事法院“世界海洋日”新闻发布会现场 (青岛海事法院供图)
白皮书显示,青岛海事法院在2021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191件,结案3671件,扣押各类船舶102艘,其中外轮12艘,拍卖变卖20艘,成交价款7千余万元。相关案件涉及 30 多个国家和地区,彰显了我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公信力。
青岛海事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该院充分发挥海事海商审判职能作用,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海事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行使海事行政诉讼专门管辖权;充分发挥海事司法跨区域管辖、专业性强的独特优势,推动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海洋环境执法司法保护机制。
当日发布的十起典型案例涉及海上养殖设备建造合同、海事特别程序、海事行政、海难救助、船员劳务合同、海上保险、海上船屋租赁等方面,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海事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和特点。
其中,在日照市某渔业有限公司与湖北某研究院有限公司养殖设备建造合同纠纷一案中,青岛海事法院依法审理新型养殖设备建造合同纠纷,加强了对海洋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保护;在威海市某客运有限公司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明确火灾事故中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设立相关法律适用问题,体现了司法为民的人民立场;在某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一案中,裁定香港仲裁裁决在内地的认可和执行,为进一步加强两地司法协助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与此同时,青岛海事法院还紧紧围绕海洋强省、山东自贸试验区建设,聚焦青岛上合示范区、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等重大战略规划,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着力服务保障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和青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
据青岛自贸片区相关负责人介绍,围绕落实好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青岛自贸片区与青岛海事法院,将在海事司法、理论研究、合规建设、促进产业发展等领域开展战略合作,探索共建“青岛海事法院海事司法联系基地”,共同推动涉海领域创新合作发展,创出更多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充分依托青岛海事法院平台资源与专业优势,促进青岛市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青岛市委海洋办与青岛海事法院将全面加强海洋发展领域与海事司法领域的工作协作,共同致力于优化海洋领域营商环境、服务海洋产业发展、加强海洋污染治理与海洋防灾减灾等诸多领域。通过开展海洋海法协作,积极探索浒苔等海洋灾害治理的有效路径,解决海上溢油等海洋环境责任事故,以法治和行政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海洋生态环保事业发展。(中国日报青岛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