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速公路单点测速停止扣分罚款 启用132处区间测速

山东省高速公路单点测速停止扣分罚款 启用132处区间测速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0-12-23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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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高速公路限速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整体情况。

由山东省公安厅牵头,联合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高速集团、公路设计单位,自9月1日起,围绕全面推行高速公路区间测速、提高限速值、加强施工管理、优化导航播报等方面,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高速公路限速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排查出的3750个问题,除个别路段已列入下步改扩建计划外,其余的已于11月底前整改完毕。其中,3195个导航信息误报、错报问题已全部纠正,占全部问题的85%,;限速标志设置不规范问题已全部解决;113处匝道按今年11月1日交通部公布的新标准设置了限速标志;12条高速公路17处路段恢复至设计速度;3处与相邻道路设计速度不一致的路段,经专家论证和交通工程技术改造后,进行了提速。

区间测速是广大驾驶人员最关注的问题,也是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之一。10月1日起,山东省594处单点抓拍测速设备全部停止扣分、罚款功能,记录的数据仅作为交通流量分析和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认定的依据。在叫停单点抓拍测速的同时,在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全省共启用了132处区间测速,并按要求提前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区间测速”的起始距离一般不少于10公里,两个“区间测速”的间距不少于6公里。隧道、桥梁和事故多发路段等,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实行“区间测速”。

在全面排查整治既有标志的基础上,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统筹推进,提前做好与11月1日施行的《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的有机结合,科学合理调整、布设限速标志,协调、督促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将服务区、立交桥、连接线、收费站等重要路段的限速标志,于10月底前全部按照最新规范完善到位,确保了新规范有效落地实施。

山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范华平表示,高速公路管理是一个长期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必将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此,山东研究建立了7项长效机制。比如,建立限速值调整审核机制,明确限速值调整的审批权限和流程,解决随意调整限速值的问题;针对导航播报错误率高的问题,建立导航播报信息通报机制,与导航企业共享测速设备、交通事故、拥堵、施工等信息,确保导航播报信息准确,防止误报、错报。

(中国日报山东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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