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大连旅顺太阳沟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了解到,近日,国家文物局公布第一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经市县申报、省级推荐、材料初审、专家评审、专项复核等程序,辽宁旅顺口军民融合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等6处被列入这份名单。
醉美老虎尾。(摄影 冯永宝)
列入第一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的分别是:辽宁旅顺口军民融合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北京海淀三山五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上海杨浦生活秀带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江苏苏州文物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四川广汉三星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陕西延安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旅顺口区文物资源丰富,共有区级以上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7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34处、大连市文物保护单位7处、旅顺口区文物保护单位24处,另有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83处。
旅顺口军民融合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范围为11.63平方公里(其中旅顺老城区8.61平方公里、太阳沟3.02平方公里),涵盖了旅顺口作为中国古代东北地区文化传播枢纽、见证世界近代政治与军事格局变化、中国人民自立图强和民族复兴、东北亚近代城市发展、新中国独立外交重要舞台等历史元素、遗迹遗址和博览展示场所,是“一个旅顺口、半部近代史”的精华和浓缩区域。
据介绍,在下一步的创建工作中,大连市和旅顺口区将认真落实《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以旅顺口历史文化、自然环境和人文资源为依托,全面提升整合军、地双方文物资源,坚持军民融合、军地共建,紧紧围绕“战争与和平--国家记忆”创建主题,利用三年创建周期,持续深化改革,在全面有效保护基础上,重点做好合理利用和传承发展,进一步推动文物保护利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文物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上走在全国前列。(中国日报大连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