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暨青岛“阳光城阳”社会治理标准化试点在青岛城阳区正式启动。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启动暨青岛“阳光城阳”社会治理标准化试点启动大会
据了解,3月2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达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通知,城阳区作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将代表青岛市与广州、深圳、成都等3个副省级城市和其他47个市、县人民政府先行先试。试点领域涉及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优抚安置、残疾人服务等9个领域以及山东省里安排的其他领域任务。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张杰表示,要在两年时间内,深入探索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制定、实施、推广应用机制,以及标准水平在城乡均衡、动态调整、监测评估等方面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举行试点启动仪式
青岛城阳区市场监管局局长王志刚介绍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主要是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在当前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基本公共服务已成为兜住民生底线、维护生活秩序的重要保障。
标准化试点示范是标准实施和推广的重要手段。《标准化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宣传工作,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推动全社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发挥标准对促进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的技术支撑作用”。
据了解,目前青岛市共承担了61个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涵盖全国11类项目中的9类,数量和类别均居全国同类城市首位。
近年来,城阳区加快建设青岛内联外通的中央活力区,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形成了一系列城阳发展新模式、新经验和新优势,对标公共服务质量要求,试点的体系架构、运转流程已完备,城阳特色标准体系已初见雏形。
城阳区实施“阳光招生”,加大中小学教育设施建设力度,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推行“阳光就业”,新增城乡就业6.4万余人,建成创业孵化载体24处,实现劳有所得;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市率先实现居民签约服务费补助、慢病“三高”患者免费用药定额补助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医签约设备配备由政府财政买单,实现病有所医;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新模式”,实施“家医120”分层救治搭桥特需人群,创新失能失智 “4+3”护理形式,落地“全人全责”新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现老有所养;推行“阳光棚改”新模式,实现住有所居;创建“1456阳光救助”机制,开展“1235”阳光心理救助服务,为困难群众点亮心灵的小桔灯,实现弱有所扶。
据介绍,城阳区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和“阳光城阳”社会治理标准化试点,积极对标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用标准的落实推动阳光举措形成长效,成为彰显城阳特色的城市品牌。(中国日报青岛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