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批集中宣判 130人获刑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9-13 1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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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全省法院9月12日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批集中宣判行动,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滨州等地的4个中院、15个基层法院集中宣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9件130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4件12人(3件为漏犯到案),恶势力犯罪案件15件118人。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傅国庆在9月1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从审结案件情况看,全省法院目前一审审结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主要涉及工程建设、治安管理、物业管理、矿产资源、民间借贷、市场交易、物流等10余个领域,黑恶势力犯罪组织成员多以社会闲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为主。

傅国庆说,全省法院在专项斗争中,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聊城吴学占、泰安周尚全、东营吴长伟、潍坊苏良敏、临沂王海龙等一批有影响的黑恶势力首要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发态势。

同时,对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人,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审结案件中,共计判处缓刑82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维护社会稳定。截至目前,山东省法院一审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3件,在给予刑事处罚的145名被告人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3人,重刑率为43.45%;一审审结恶势力犯罪案件61件,在给予刑事处罚的350名被告人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53人,重刑率为15.14%,审结黑恶势力犯罪的重刑率均大幅高于一般刑事案件的重刑率。

(中国日报山东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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