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   本网专稿

山东: 古树名木确定养护人 鼓励社会力量捐资认养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6-29 09:51:29
分享

《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办法》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古树名木生长地点的不同,确定了养护人。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捐资保护、认养古树名木。

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二级巡视员孙成文在6月2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介绍,山东省古树名木数量众多,分布广泛。如果不确定古树名木的养护责任人,养护措施就难以落实,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就难以有效开展。

因此,《办法》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从利于古树名木保护的角度,就地就近确定了养护人,例如,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所在单位为养护人;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国有林场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该园区的管理单位为养护人;在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管理的公共绿地、公园、城市道路以及其他公共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单位为养护人。

根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保护级别、生长环境、养护现状等实际情况,与养护人签订养护协议,明确养护责任、养护要求、奖惩措施等事项,并给予养护人适当补助。养护人应当按照养护技术规范以及养护协议的规定,对古树名木进行日常养护,保障古树名木正常生长;发现古树名木遭受有害生物危害或者人为、自然损害,生长态势出现明显衰弱、濒危等情况的,应当及时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

《办法》也鼓励社会力量捐资保护、认养古树名木。根据保护级别、捐资数额、地理位置等情况,可以约定捐资人、认养人在一定期限内署名、冠名并进行相应宣传。

山东省林业厅副厅长马福义介绍,山东省古树名木总计34.9万余株,其中单株古树8517株,古树群1165处34万余株,名木800株,分属于46科99属184种。

《办法》所称的古树,是指原始生长的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本《办法》所称的名木,是指珍贵稀有或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研究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对于树木级别则采用三级分类认定:对名木和树龄500年以上的古树,实行一级保护;对树龄在300年以上不满500年的古树,实行二级保护;对树龄在100年以上不满300年的古树,实行三级保护。

(中国日报山东记者站)

分享
标签: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