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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6月20日开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6-21 13: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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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和2018年《山东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有关情况。根据公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环节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0日0时至7月4日24时。

山东17市均设考区

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刘淼介绍,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环节,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0日0时至7月4日24时,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24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9月12日至9月21日;考试时间为9月22日;发布成绩时间为9月27日。

主观题考试环节,网上报名确认和交费时间为9月27日0时至9月30日24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15日到10月19日;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上午。

今年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全面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山东决定在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17个市设置考区。主观题考试(纸笔考试)考区设置与客观题考试相同,应试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全省各考区机考资源不等,大家在选择报名地时,如出现该报名地所在考区机位已满的提示,请选择其他考区报名。”刘淼说。

根据考试方式的调整,山东今年交费实行二次交费,第一次为客观题交费,考试成绩合格的,进行第二次网上报名确认和交费。客观题每人162元、主观题每人80元。

考试人员由四类扩大到九类

今年4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公布施行,这是我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第一部规章,标志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幕渐次展开。

按照《实施办法》,报名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提高了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要求。

同时,为妥善解决新旧制度的衔接问题,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实施办法》施行前即2018年4月29日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这一规定一直有效。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今年允许报名参考。

一次性考试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个阶段,只有通过客观题考试的考生才可以参加当年的第二阶段的主观题考试,客观题的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实施办法》明确,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有违反宪法法律、妨害司法公正、违背职业伦理等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在司法部网站上公布。(中国日报山东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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