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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制度改革四年来 山东市场主体超800万户

来源:齐鲁晚报
2018-03-01 08: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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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商事制度改革四年来,全省创业创新活力充分激发,经济发展潜力持续释放,全省市场主体由2013年商事制度改革前的412.6万户,发展到2017年的806.8万户,居全国第三位,列广东、江苏之后。

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田治颖介绍,2013年商事制度改革之前,全省实有市场主体412.6万户,商事制度改革四年来,全省市场主体净增加394.2万户,增长95.5%。截至2017年底,全省实有企业225.9万户,同居全国第三位,比2013年净增加135.3万户,增长1.5倍。

商事制度改革与创业创新政策的叠加效应,有力地激发了社会投资创业热情,到年底全省实有民营经济市场主体790.7万户,占市场主体的98.0%。其中,私营企业209.7万户、个体工商户561.8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9.2万户,同比增长19.9%、12.0%和10.0%,个体工商户居全国第二位(列广东之后),农民专业合作社继续保持全国首位。私营企业成为全省企业快速发展的绝对主力。

总体来看,2017年,我省制造业企业呈现回暖趋势,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特征的“四新”经济增长迅速,新登记“四新”企业数量同比增长了37.2%,新兴现代服务业成为投资热点,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效果显现。

2018年,山东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证照分离”改革,巩固扩大“多证合一”改革成果,进一步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着力推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探索建立名称争议快速解决程序,深入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应用工作,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为山东经济持续向好和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创造良好的基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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