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8日讯 “退款协议签了,钱却没退!”市民王先生近日向本报反映,他于2017年9月办了一张123健身房的健身卡,后因健身房更换老板而停业。在相关部门介入的情况下,王先生与后来接手该健身房的新负责人签订退款协议,但逾期多日退款仍未到账。
王先生告诉记者,2017年9月,他办了一张123健身房的半年会员卡。但办理后不到1个月,该健身房便贴出停业告示。此后,王先生了解到原健身房被移交给新任老板,并更名为1982健身房。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他与1982健身房负责人签订了退款协议,约定2017年12月31日前退款,但却迟迟未收到这笔钱。
1月8日,记者联系到1982健身房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健身房在更换老板后,原会员可以在新店继续使用会员卡。同时,确实有部分会员提出退费要求。“这些会员都是单方面提出的退费要求,其实在当初双方签订的健身协议中明确提出健身卡不退卡,现在大多数健身房也多遵循不退费的规定。如果退费,也不会全额退还,只能按照60%-80%的比例退费。”针对王先生的诉求,他表示将会向公司反映,协调处理这件事。
办了健身卡就不能退费?对此,从事法务工作的张先生认为,消费者和健身房之间约定的服务,应遵循“经营者应当承担包换、包退等责任”的规则。个人健身涉及人身权利,根据此类合同性质,不属于可以强制履行的合同,消费者在未获得服务之前有权要求退还支付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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