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临沂市环保局召开8月份新闻发布会召开,通报了涉及临沂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信访件已立案处罚情况。截至目前,涉及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信访件已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185起。
8月10日,中央环保督察组正式入驻山东。我市高度重视,扎实做好交办信访件查办工作,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全力抓好督察问题整改落实。督察期间,累计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信访件890件,已办理完毕706件,其他184件正在有序办理中。截至目前,涉及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信访件已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185起。
根据通报,185起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多种多样,有不正常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违规设置排污口,采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利用无防渗措施的坑塘存贮养殖废水、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噪声或者其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应急预案未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未按规定设置采样监测平台……185起违法行为中,158起企业(单位)违法行为,27起个人环境违法行为。
本次公开的环境违法情况将同时抄送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银监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
沂蒙晚报记者 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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