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8月1日(记者 嘉伟 任芳芳 通讯员 姜波)去年8月驾驶人王某因酒驾被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由于没有按照规定参加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驾驶证仍在扣留期间。31日,王某因再次酒驾,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
31日中午,市交警四大队的民警在金斗山路例行检查,发现对面一辆面包车距离检查点20左右米的地方紧急刹车,民警快速上前,检查中发现驾驶人满嘴酒气,民警当场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检测,酒精呼吸检测结果是67mg/100ml,属酒后驾车。民警请其出示驾驶证时,驾驶人谎称未带。
返回交警大队途中,驾驶人王某交待去年8月因酒后驾车机驾驶证被交警大队暂扣,由于未完成规定的学习及考试,没有取得自己的驾驶证。31日朋友聚餐饮酒,心存侥幸再次酒后驾车,被交警发现。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王某驾驶证扣留期间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按照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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