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近日,青岛市人社局联合市卫计委发布《关于全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具有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资格的乡镇、社区及以下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单独增设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最高岗位等级可设置到正高级。
基层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是为居民提供基本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一线窗口,是实现居民“病有所医”、落实健康青岛建设的基础支撑。
为增强基层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对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吸引力,提升基层卫生计生公共服务水平,《通知》明确,青岛增设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增设比例控制在6%以内,其中正高级岗位比例不超过3%。增设的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区市卫生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由各区市统一设置、统一调控,分年度、分层次逐步聘用到位。
岗位聘用实行“评聘结合”,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原则,主要用于聘用具有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取得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流动到其他非基层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其取得的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作为相应岗位的聘用依据。
(记者 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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