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制定史上最严“有偿补课”治理措施 多名教师被查

来源:齐鲁网
2017-07-25 11: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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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7月25日讯今年5月3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决定于2017年5月至8月在全省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有偿补课专项活动。

济南泰安等多地制定措施 治理有偿补课

近期,济南、济宁、德州、泰安、滨州、聊城等地也出台措施,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惩处力度不断加大。其中,7月6日,济南市教育局发布《关于深入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活动严肃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对比此前类似方案,此次行动治理重点区分更细致,主体责任分担更紧实,惩戒措施更严厉,堪称“史上最严”。《通知》明确将教师对学生实施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教师私自办班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教师向学生推荐培训机构、与培训机构合伙谋取私利或为培训组织者招生提供便利等行为列为治理重点。

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一经查实,济南全市通报批评、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取消三年内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暂缓其教师资格注册,并视情节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等称号获得者从事有偿补课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批准权限报请相关部门取消其称号及待遇,通报全市。党员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先行给予党纪处分,再进行行政处理。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并查实的,教师本人、校长和学校均会受到相应惩戒。对校长,一学期内发生1起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校长年度职级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不得进档;任期内发生2起以上针对不同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校长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级;一学期内学校发生3起以上针对不同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校长年度职级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免去校长职务。对学校,一学年内出现1起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批评;一学年内查实2起的,取消本学年学校评先树优资格。同时,明确将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学校治理有偿补课监督检查情况,列入群众办学满意度调查,作为教育综合督导评估重要内容。

泰安则成立了督察组进行明察暗访;聊城还建立月报告制度。各市举报电话和邮箱一并向社会公布。在此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教师顶风违规。近期,济南、潍坊、菏泽等多地通报一批顶风进行有偿补课的教师。

校长被通报批评 本年度不得评优

7月24日,菏泽单县教育局发布了针对一名教师有偿补课的处分决定。根据群众举报,单县教育局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领导小组对马某举办辅导班的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属实,按照规定进行处分并进行通报。

根据调查,从2017年7月9日起,马某在高韦庄镇小高庄村其家中举办辅导班,招收七、八等年级数十名学生进行辅导,每个学生收取200元不等的辅导费。

单县教育局给予马某行政记过处分,三年内不准评先评模晋职晋级;对高韦庄中学校长赵某全县通报批评,本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责成高韦庄中学监督马某解散辅导班,退还所收学生的全部费用;对高韦庄学区全县通报批评。

在此之前,7月14日,济阳县纪委接群众举报并查实,太平镇中心小学教师李振生、赵兴美,新市镇中心小学教师尹忠华违规进行有偿补课。

济阳县教育体育局给予三名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行政警告处分;扣发该三名教师2017年全年绩效工资,取消三年内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暂缓教师资格证注册等处罚。对太平镇中心小学、新市镇中心小学在全县教育系统予以通报批评。

片区内有补习班 学校也要被问责

在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中,建立治理有偿补课网格式巡查制度一项,被列入县市区教育部门治理有偿补课责任清单。

7月20日,寿光市教育局通报,寿光市教育局调查组于7月19日下午4时许,查实圣城中学一教师在金顿大厦1507房间组织学生有偿补课。

寿光市教育局给予该教师行政记过处分,责令其全额退还所收学生补课费,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取消圣城中学2017年度评先树优和达标验收资格;按规定降低学校2017上半年、下半年师德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规定对学校校长进行问责,校长年度职级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不得进档。

除此之外,根据寿光市治理有偿补课网格化管理分工安排,金顿大厦属于寿光市实验中学的监管范围,寿光市实验中学负有履行监督不力的责任,对该校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杜绝教师有偿补课!济南公布举报电话信箱

7月10日,济南市教育局对外公布,济南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涉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市直属学校。

山东制定史上最严“有偿补课”治理措施 多名教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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