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利用远程视频互联平台,成功进行了首次远程视频询问。
孙某与蔚某之间存在多年连续猪饲料买卖合同关系,后双方因货款结算问题发生争议,案件经一、二审,孙某仍不服,向青岛中院申请再审。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进行首次远程视频询问
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当事人路途较远,经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决定进行远程视频询问。上午9点30分,法官、书记员与双方当事人分别端坐在青岛中院与莱西市人民法院远程视频室,询问如期开始,核对当事人身份、举证质证、询问回答,整个过程图像清晰,声音清楚,进行顺利。
询问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不清楚实际交易习惯,按照法官的要求,诉讼代理人当庭打电话联系当事人,当事人本人于8分钟之后到达莱西市法院远程视频室现场接受了询问。
询问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均对能够在当地接受青岛中院的询问表示满意,蔚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宋律师表示,这种询问方式,可以为当事人节省至少三个多小时的往返时间,并且可以避免因大雾等耽误开庭的情况发生,是个便民的好举措。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负责人表示,远程视频询问一方面可以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提升司法便民水平;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将询问场所向当事人延伸,为当事人本人出庭提供条件,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
据悉,下一步青青岛中院立案二庭将充分利用远程视频互联平台,提高案件审查效率及质量,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中国日报青岛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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