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7月20日讯齐鲁网济南7月20日讯(记者 欧阳明哲)在省政府新闻办2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环保厅厅长王安德发布了今年环境执法情况。
上半年,全省环保部门共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0228件,罚款4.84亿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9件、罚款4964.8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62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306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629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67件。积极推进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序衔接,省公安、环保、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2起污染环境案件,分别是五莲县“3·21”环境污染案、东明中信国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并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按时整改。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据王安德厅长介绍,今年山东积极配合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巡查。环保部从今年4月7日至2018年3月31日,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范围内(含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七市),进行不间断督查。此次督查,共从全国抽调5600人(从山东省抽调640人),每个城市安排25轮次督查,每轮次8人、两周,启动“机动式”“点穴式”的专项督察,追责到人,以保证问题得到全面解决。为配合做好大气污染强化督查,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保部强化督查工作,省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并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全省加强环保工作紧急电视会议等,对配合做好环保部强化督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向被督查的7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查立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省环保厅党组分别致信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七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7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分别讲明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措施和要求,确保督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查处到位、督办到位、整改到位、反馈到位。
省环保厅对环保部督办问题的整改情况,坚持每天一调度、一督办、一汇总。还开展省级督查,督导各市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环境问题自查自纠的属地责任、突出问题整改销号的监管责任”。尤其是自6月28日起,省环保厅开展为期9个月的大气污染防治省级强化督查,厅领导分别带队包干,通过明察暗访和夜查、突击查、“杀回马枪”查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当地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对突出环境问题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提出追责问责建议。
截至7月18日,环保部督查组在我省共检查企业11277家次,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7855家次,约占检查总数的70%。我省问题整改完成6375个,整改完成率81%。其中,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整改完成率分别为78%、98%、85%、68%、84%、81%、71%。对拒绝执法、撕毁封条以及问题多、整改慢等情况,各级党委、政府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据初步统计,截止目前已追责4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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