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检查专项行动 12月底结束

作者:韩蓓蓓 来源:中国山东网 
2017-07-10 1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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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网潍坊7月10日讯(记者 韩蓓蓓) 10日,潍坊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召开全市交通运输监察系统会议,部署潍坊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路面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据悉,这次路面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从现在开始至12月底结束。

记者获悉,本次会议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决策部署,深刻吸取近期危化品事故教训,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交通”理念,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对违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严管重罚、铁腕整治,刚性推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转型升级。借鉴联合治超工作经验,深入与公安部门协作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威胁侮辱执法人员、干扰执法、暴力抗法等严重扰乱执法工作秩序行为,以及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在路面执法中,重点检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检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证;检查实际运输货物或者货单记载内容是否与许可范围相符;检查车辆和罐体外观是否非法改装;检查车上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检查是否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检查其他道路违法运输行为。全市各级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机构结合辖区内化工企业分布和生产经营运输情况,认真分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律和特点,重点对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通往国省道的路口加强执法检查,坚持属地管理,采取加强行业内联合执法,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等措施,提高执法检查的灵活性、针对性和覆盖面。

对查处的违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为,要将违法事实、处罚结果等及时抄告相应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涉及外省车辆的,也要及时抄告外省相应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加强与经信、质监、安监等部门沟通协调,发现职权范围以外的违法行为,及时抄告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推动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司法衔接,对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抄告有关部门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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