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目录公布 保留55项

作者:刘振兴 来源:青岛日报 
2017-07-05 14: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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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记者7月4日从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青岛市市级证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目录》正式编制完成,《目录》中保留证照年检36项、政府指定培训19项,压减率分别为54%、9.5%。

青岛清理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工作自今年6月初正式启动,先后经过部门清理自查、公开征求意见、集中会商审核和对外公布实施四个阶段,最终编制完成了《青岛市市级证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目录》。其中,在集中会商审核阶段,由市职转办会同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等部门组成联合会商审核小组,对拟保留的证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目录进行审核,重点对各部门保留的证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的实施依据的合法、合规性以及收费标准及依据进行了审查、核对。

清理之初,各部门提报证照年检事项78项、政府指定培训21项。经过清理和规范,市级保留证照年检36项、保留政府指定培训19项,分别压减证照年检事项42项、政府指定培训2项,压减率分别为54%、9.5%。在保留的36项证照年检中,设定依据层级为法律的,有7项;为法规的,有10项;为规章的,有15项;为规范性文件的,有4项。不收费事项33项,收费事项3项,为市公安局的机动车年检1项和市质监局的特种设备检测2项。在保留的19项政府指定培训中,设定依据层级为法律的,有2项;为法规的,有4项;为规章的,有10项;为规范性文件的,有3项。不收费事项为6项、政府指导价事项为1项、市场调节价事项为12项。

市职转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市级证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在《目录》之外开展或办理证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不得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年检和培训,严禁随意新增年检和培训事项,对违反规定的予以追责。(记者 刘振兴)

附:青岛市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目录

青岛市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目录公布 保留55项

青岛市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目录公布 保留55项

青岛市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目录公布 保留55项

青岛市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目录公布 保留5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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