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首批排污许可证落地

作者:王学东 彭月 来源:胶东在线 
2017-07-03 13: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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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东在线7月3日讯(通讯员 王学东 彭月) 在经过前期莱阳市环保局对排污许可证申请的审核修改后,6月30日,莱阳市热电厂、莱阳市银通纸业有限公司获得环保部排污许可证统一编号,成为莱阳市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核发首批排污许可证的企业。

排污许可制是环境管理的根本制度,是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的核心和基础,是排污单位依法排污的“身份证”,是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重要依据。排污许可制度以排污许可证为载体,作为企业排放污染物的前置条件。凡无许可排污、不依许可排污或瞒报造假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按照环保部统一要求,2017年6月底前,火电、造纸企业应向所在区(市)环保部门申领具有全国统一编号的排污许可证。为此,莱阳市环保局高度重视,制定了《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程序、工作时限、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规范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为切实抓好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莱阳市环保局积极组织培训和参加省、市环保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同时,莱阳市环保局召集相关企业,对开展办理许可证的工作进行了培训,明确了办证的意义和必要性,细化了办证的步骤。

据了解,本次排污许可证载明的内容与污染物排放行为直接关联的生产工艺设施等排放源要求纳入许可管理范围,对企业治理工艺流程、污染物排放地点、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做出详细要求。要求企业不仅要管住浓度、总量这些结果,还注重过程管理,将原辅材料的控制要求、污染防治设施(含自动监测设施)的主要操作规程,以及环评规定的其他要求等列入了管理要求,是环保部门后续监管和执法的依据,解决了“重发证而轻监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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