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民微信错转4000元 多次联系 对方不退钱

作者:张斌 来源:沂蒙晚报 
2017-06-30 1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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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将4000元用微信转给他人,索要后对方迟迟未还。律师表示,收款人该举动涉嫌不当得利。

28日,临沂市民张女士向本报反映,26日她向女儿的钢琴老师缴纳4000元学费,但是不小心把钱转给了其他人。“两个人的名字都叫‘海阔天空’,只是头像不同,当时我也没太留意,就把钱转过去了。”

接受张女士转账的这人,张女士表示自己之前是在一个朋友聚会上认识的,当时聊得挺开心,就互相留了微信,之后微信上也聊过几次。“只记得这人姓李,具体名字和电话都不记得了。”张女士说。

在张女士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上,记者看到,收款人的网名为“海阔天空”,26日,张女士将4000元以转账的形式发给对方并被领取。到了16点25分,发现不对的张女士向对方讨要还款,“海阔天空”表示自己不会转账操作,让儿子回家后再把钱转给张女士。

当天下午,张女士又多次联系“海阔天空”,但对方一直没有回复。“我又是留言,又是发语音,但他就是不理我。”张女士说,之后的几天里,她也不停地和对方联系,发出的消息却一直石沉大海,没有回音。

张女士告诉记者,现在她正在托朋友打听“海阔天空”的手机号,并希望能够当面沟通。“在我印象中,这个人还是不错的,我相信他不会不还钱的,可能是有什么事耽误了。”直到现在,张女士依然存有希望。

同时张女士也表示,如果对方真的不还,她也不会计较,“4000块钱,也不是太多,就当买个教训好了。”

律师:收款人涉嫌不当得利

沂蒙晚报特邀律师姜涛表示,一般情况下,微信转错账和银行转错账的民事法律责任是一样的,是出于个人重大误解行为,责任在自己。错收钱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收款人应返还他人钱财。当对方拒不返还时,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沂蒙晚报记者 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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