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每年2.43亿元支持法律顾问进村进社区

作者:赵君 来源:大众日报·山东政事 
2017-06-20 1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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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每年2.43亿元支持法律顾问进村进社区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提出,要增强社区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加快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建设步伐,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社区活动,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法律进村进社区,山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得怎么样?

山东每年投入2.43亿元支持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今年起,全省每年投入2.43亿元支持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目前,法律顾问已经覆盖全省66.5%的村(社区),月均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48万余件,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被省政府列为2017年9件民生实事之一。目前,全省90.5%的县(市、区)、77.3%的乡镇(街道)和50.7%的村(社区)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为3.6万个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市县两级“12348”热线平台已经全部开通,“山东公共法律服务网”建成并上线运行。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已经成为山东司法行政工作的靓丽名片。5月24日至26日,司法部部长张军到山东调研,对近年来山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要求把山东的经验做法复制、推广,使山东的经验在全国开花结果。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主要实现三个目标

省司法厅副厅长李端卫表示,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基础,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是一件惠民利民的实事、好事,可以更及时便捷地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公共法律服务的基本权利,有利于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

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主要实现三个目标:

一是法律服务在全省村(社区)实现全覆盖,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是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逐步养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能够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三是基层自治管理明显改善,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

哪些人可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其主要职责是什么?

省司法厅副厅长李端卫表示,村(社区)法律顾问由律师(含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制定相关遴选制度,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布上述人员的基本信息和近年来的业绩、信誉等情况,组织村(社区)进行双向选择,由村(社区)与法律顾问签订聘用合同。

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有四项:

一是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二是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接受群众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参与诉讼活动应酌情减免服务费用。

三是开展法治宣传。定期举办法治讲座,普及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引导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四是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应人民调解组织邀请,为调处医疗卫生、交通损害赔偿、农村土地征用、劳动关系、环境保护、家庭邻里关系、基层涉农合同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下一步着力做到“四个全覆盖”

记者注意到,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建设步伐,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此,李端卫表示,下一步我省将加大创新力度,着力做到“四个全覆盖”:

一是继续抓好平台建设,加快实现服务网络全覆盖。加快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特别是乡镇(街道)工作站、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和法律顾问配备工作,力争年内实现乡镇(街道)工作站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下半年,将适时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现场会,检验各地工作成效,推动进一步做好工作。

二是继续拓展服务领域,加快实现业务工作全覆盖。以满足群众需求为最优导向,大力实施法治宣传育民、法律服务惠民、法律援助利民和矛盾调处安民工程,将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不断向民生领域拓展,着力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建好用好“一村(社区)一法律服务”微信群网络,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三是继续完善制度机制,加快实现监督管理全覆盖。研究出台《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考核标准》,对公共法律服务场所设施建设、标识规范、人员配备、工作流程等加以规范。推行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服务公开等工作制度,大力开展行风评查和专项治理,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认可度。下半年,省政府将组织对各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的重点就是管理和服务的规范化。

四是继续加大协调力度,加快实现综合保障全覆盖。积极协调争取,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所需的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建设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将公共法律服务各项业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加快推动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建立一支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行政干警为主要力量的公共法律服务骨干队伍。

作者:赵君

来源:大众日报·山东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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