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6月9日讯(记者 陈志富) 文艺进校园,包括戏曲进校园,还有其他艺术形式进学校、孩子们到公共文化场所参观等,老师、家长及文艺机构负责人均反映,零散的、缺乏规划的艺术走进学校产生的作用有限,他们呼吁建立较为系统的校地合作模式。
近日,《山东省文化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促进文化教育融合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融合意见》)制定出台,上述呼吁得到回应。《融合意见》旨在促进文化教育融合发展,重点是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关键是共建共享、融合发展,目标是促进文化传承保护、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山东未来将推进“全省戏剧进校园”活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支持高水平文艺作品走进各级各类学校,鼓励大中小学生走进剧场,每年让学生免费欣赏至少1场优秀演出。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会进校园活动,在全省建设1500所“蓓蕾艺术工作站”,开展1.5万场传统故事传播和文艺普及活动。支持互动体验类非遗项目、新颖时尚的文化创意作品、独具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创新成果,走进校园设立“创意体验互动集聚区”,吸引大中小学生参与体验,培育在校学生创意创造创新意识。鼓励大剧院、音乐厅、艺术院团等文化经营单位,设立面向学生的免费或低票价优惠观摩活动,方便更多学生欣赏高雅文艺演出。
“走出去”了,还要“请进来”。《融合意见》指出,文化系统所属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乡村记忆展厅要对大中小学生免费开放。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在公共文化场馆建设校外美育实践基地,将学生美育教育课堂教学延伸到文化馆、图书馆、尼山书院、剧场、展厅、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遗产保护地以及文化产业园区、城市社区、综合文化中心、旅游特色乡村等,打造山东特色的传统文化传承体验校外课堂和研学旅行基地。利用现有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计划等数字文化惠民工程的数据资源成果,推动校园美育教育资源库建设工作,引导学生参与形式活泼、内容丰富的在线学习。
根据《实施意见》,山东文化、教育部门还将合力推进校园美育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山东各级各类学校要开足开好艺术课程,建立以戏剧戏曲、音乐影视、美术书法等艺术课程为主体,包括剪纸、版画、地方舞蹈、地方音乐、手工制作等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在内的美育课程体系,共同推进地方戏曲、传统艺术、优秀传统文化等教材体系建设。鼓励文化单位参与承接校园美育教学工作。组织选派优秀文艺工作者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鼓励、引导各级各类文艺专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到大中小学校担任兼职艺术教师、校园辅导员。鼓励文化单位与教育机构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支持大中小学建设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学生自愿参与的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鼓励中小学与本地艺术表演团体合作开展校园文艺普及活动,支持舞蹈、音乐、武术等文体项目进入中小学课间操或素质教育活动。
《实施意见》指出,山东支持学校加强艺术学科教师文化文艺技能培训,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双向进入”机制,设立技艺指导大师特设岗位,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成立大师工作室。鼓励建设艺术教育特色学校、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学校。文化、教育部门将共同打造校园文化成果展示平台,定期举办全省大中小学生艺术交流展演活动;构建中华优秀文化课程和教材体系,开发戏曲、曲艺、非遗等校本课程。
文化教育融合发展,是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推动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途径,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山东文化部门将坚持公益原则,把文化教育融合发展的相关活动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范围,鼓励和吸收全社会文化资源和文化主体共同参与,推动活动顺利实施。
《实施意见》强调,山东各地文化教育部门要深入挖掘丰富文化资源,积极做好创意策划和组织筹备,以样式丰富、形式灵活、内容精彩、品质优良的文化活动,吸引学生主动参与,培养学生文化兴趣,不搞摊派、不做强制、不搞“一刀切”。
山东未来将建立文艺名家名演志愿服务制度,组织动员省、市、县各级知名艺术家、优秀演职员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走进校园,举办艺术教育专题讲座,开设地方特色艺术教育课程,为在校学生提供艺术辅导,为学校艺术活动提供专业指导,举办艺术家个人艺术作品校园展示等活动。同时,山东省文化厅、省教育厅还将支持各级教育教学单位加强文化志愿者服务建设,遴选培养一批学习好、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文化志愿工作者,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文化单位志愿服务工作。鼓励大学生赴基层开展文化艺术志愿服务,支持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公益文化机构吸纳大、中、小学生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和教学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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