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棚改迎来集中突破期 研究建立审批“容缺机制”

作者:侯召溪 来源:水母网 
2017-06-02 1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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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6月1日讯(YMG记者 侯召溪 通讯员 葛振鹏)全市棚改工作力度正在加大。记者从5月25日召开的全市棚改工作现场调度会议上获悉,烟台下步将加大棚改的推进、调度和考核力度,市里将成立领导小组,组建棚户区改造工作办公室;加大改革力度,权责利全部下放,研究建立棚改项目审批的“容缺机制”;研究起草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并列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

排查全市棚改项目

棚改一头连着扩大投资、促进城市均衡发展的供给侧,一头连着生活方式转变、消费结构升级的需求侧,可以产生综合效应。今年,全市棚改的总任务是27770户,已分解至各县市区。记者从全市棚改工作现场调度会议上了解到,下步我市将从抓规划上水平、抓计划保进度、抓融资保项目、抓安置保需求、抓质量保安全等五个方面入手,全面推动棚改工作。

规划是龙头。各县市区要将棚改片区规划纳入新型城镇化总体布局,与城市总体规划、有关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创新规划设计理念,注重保留历史文脉,协调城市景观风貌,达到“建设改造一片、带动提升一方”的效果。

抓计划保进度,要重点抓好组织认定、编制计划、迅速启动前期工作等三项工作。从6月开始,市政府将组织市国土、规划、住建等有关部门,对照上级标准要求,逐个县市区进行排查、认定。对于调查摸底不准确,存在瞒报、漏报行为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县市区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2019年前完成改造的目标要求,科学制定棚改计划。市里将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权责利全部下放,同时研究建立棚改项目审批的“容缺机制”。

主推货币化安置模式

棚改资金瓶颈,将得到有效解决。今年全省的棚改政策性贷款融资额度在2000亿元左右,要充分发挥政策性贷款主渠道和商业贷款补充作用,按照“成熟一批、组织一批、申报一批”的原则,优先运作符合贷款要求、手续完备的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争更多项目纳入中央预算盘子。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设立基金等途径,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参与棚改,放大财政资金的撬动效应。积极推广利用PPP模式,引进社会资金参与棚改。支持项目运营主体在资本市场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融资。

安置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也是棚改工作的关键环节。要优先主张以货币安置为主体的模式,但要考虑历史和实际,实物安置与货币化安置共存。下步,过渡期后,全市新建棚改项目要100%实行货币化安置,停止新建实物安置房。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积极推广装配式技术,推进建造方式和施工工艺创新。棚改项目建设标准不能低于商业开发标准。从今年开始,每个县市区都要以政府投资的棚改项目为载体,从年度改造项目中筛选30%以上开展绿色建筑、绿色住区建设试点,提高棚改项目的绿色品质。

推进情况每天上报

抓棚改,全市力度将加大。下步,烟台将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棚改工作;组建棚户区改造工作办公室,从市住建、发改、财政、国土、规划等部门抽调骨干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日常调度和督导。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是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对辖区棚改工作负总责,每个棚户区改造项目都要成立指挥部。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高效推进。

督导考核,将越来越严格。市级将建立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考核、年终总评定的工作机制,由市住建部门牵头搭建棚改工作数据平台,各县市区每天上报工作推进情况,定期汇总,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下步,市里将研究起草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并列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要重视搞好舆论宣传,引导新闻媒体全面、客观报道棚改工作情况,挖掘好典型,总结新经验,以点带面,全面开花,全线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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