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法院:依法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和破环土地资源犯罪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6-02 0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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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第46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岛中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青岛法院近年来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情况和典型案例。

2016年至今,青岛两级法院共审结与环境资源相关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共457件,其中刑事案件37件、民事案件385件、行政案件35件。青岛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结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61件,其中刑事案件5件、民事案件156件。

2016年5月30日,青岛中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采取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的归口集中审判模式,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青岛法院紧紧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保护理念,依法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和破环土地资源犯罪,妥善化解环境资源矛盾纠纷,依法有序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为建设美丽青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青岛中院发布的全市法院近年来审理的10个具有典型意义的环境资源类案件,涉及刑事类的污染环境犯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非法采矿犯罪,民事类的室内环境污染、火灾烟尘污染、污染处置费赔偿,行政类的黄标车治理、行政公益诉讼、环保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等多个领域。这些案件比较全面地反映了目前青岛市环境资源案件的特点,青岛中院通过“法官点评”以案说法,希望提高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民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中国日报青岛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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