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收货款不发货 “皮包公司”半年骗了50多家企业

来源:水母网 
2017-05-22 15: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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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收货款不发货 “皮包公司”半年骗了50多家企业

开公司不赚钱,他就开起了“皮包公司”,网上签合同,只收货款不发货,专坑维权不方便的外地公司。近日,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联合福莱派出所抓获一名以公司的名义揽客实施诈骗的嫌疑人。经初步查验,被骗企业50余家,跨全国25个省、直辖市,被骗金额近50万元。

报案:网签合同被骗货款

2016年年底,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接到济南一家公司报警称,烟台某科技公司涉嫌诈骗。经询问,受害单位需要购买环保仪器产品,在网上搜索,发现这家公司报价低、排名靠前,就与该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一名叫李华(化名)的业务员与受害单位达成合作意向并签订合同后,受害单位就将1.5万元购货款如数汇出。但货款汇出后,该公司失去了联系。察觉到被骗,随即向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报案。

接到报案后,分局指令刑侦大队迅速展开调查,在对该公司展开调查期间,民警发现该公司所在地派出所也收到了类似报案。分局立即选派精英,成立专案组对该公司立案侦查。

警方:摸排调查锁定住址

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公司填写的注册地址根本就没有这家公司,如何找到公司法人张某及公司地点成为了当务之急。

经过走访摸排,民警发现公司法人李某为烟台本地人,已婚。同时民警了解到李某为单亲家庭,母亲在开发区某村村里住,李某平时很少回家,极有可能在外面另一处租房子住。

民警立即赶往该小区并确定了李某的住处,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决定先不惊动李某。通过细心的工作,民警确定此住址就是李某的生活住处。那么,该住址是否就是诈骗窝点呢?

3月20日,民警发现李某又进入了另一栋公寓的一个房间内,此后李某还经常到这里,而且一呆就是一天。难道这里就是李某实施诈骗的工作窝点?通过继续走访摸排,民警获取了重大线索:2016年至今李某以其股东的名义租住该房屋,民警继而确定了李某实施诈骗的公司就在此处。

嫌疑人:专挑偏远省份骗

眼见时机成熟,3月28日,刑侦大队联合福莱派出所迅速出击,将李某控制,并查获电脑、U盾、银行资料、合同资料等相关证据。

经了解,李某大学毕业后一直从事环保产品推销业务。他在工作中发现推销环保产品利润很大,于是辞职并自己创办环保产品销售公司。“知之非难,行之不易”,公司成立后一切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顺利。李某的公司规模小,产品的价格自然也高,无法从价格上与大公司竞争,很难接到订单。很快,他资金链出现了问题。李某第一次实施诈骗并非故意不发货,而是打算“拆了东墙补西墙”,用后款补前款的窟窿。但是李某发现虽然自己没有发货,对方公司也不来找,于是他就发现了这一条“生财之路”。

李某没有再在生产上下功夫,而是花钱提升了自己的网络搜索排名,又调低了产品报价。他编造了李华、李强、李海三个业务员,实际只有他一个人在电脑前操作。谈业务时,由业务员出面谈,显示公司有实力,并非只有一个老板。每笔业务的涉案数额都不大,从几千到几万不等,专挑偏远省份骗。

近半年时间,有50多家公司上当受骗。受害方因为数额小、距离远,多半放弃追究,让李某的贪欲越来越大。

目前,李某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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