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潍坊市财政局和潍坊市科技局联合印发《潍坊市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潍科规[2017]3号),设立潍坊市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首期规模1000万元。
据了解,市风险补偿金是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合作资金,该项政策旨在推动合作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力度,解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轻资产、贷款难”问题。该政策支持的贷款对象为在潍坊市已进入山东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息库的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实行省、市、银行共担原则,合作银行承担坏账损失的30%,省风险资金、市风险资金各承担35%。
闪电新闻记者 于刚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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