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多元网购竟买个空包裹 法院审理认为不构成欺诈,咋回事?

来源:山东商报 
2017-05-18 09:59:00
分享

手机、鼠标轻轻一点,商品就能送到手中。如今,网上购物已成为人们热衷的消费方式之一。与实体店亲手选购不同,网购商品有时难以保证质量,甚至引发纠纷。市民王某就因为网购花了3000多元,竟收到空包裹而起诉商家。但法院审理后认为不构成欺诈,这是咋回事? 通讯员李巧英罗晶琦记者杨紫慧

发现商户资质造假买家故意大量下单

2015年11月,王某在某网络购物平台上的认证网店购买三星数据线后发现,该专卖店三星官方授权证书系假授权书。

4日后,在明知该专卖店资质造假的情况下,王某又在同一网店大量购买了总价3000余元的三星手机数据线。该网店几次三番和王某沟通要求终止第二笔交易,均被王某拒绝。因该交易平台有规定,72小时内不发货将依据规则对该网店作出处罚,店主万般无奈下给王某发了一个空包裹,里面没有数据线,目的是为了提供一个快递单号给平台,以避免进一步的损失。

后来王某认为,该专卖店属于虚假宣传并欺诈消费者,将其诉至槐荫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其损失一万余元。

原告赔偿请求被驳回仅获赔500元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为,原告王某因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商品,其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但他在已知被告某专卖店三星授权证明书存在问题的情况下,再次向被告购买大量三星手机数据线,不属于消费者发生错误认识而支付款项的情形。

另外,虽然被告某专卖店向原告王某发送空包裹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但其已将货款三千余元退还,故该交易不能认定被告构成欺诈。

槐荫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被告某专卖店因发布虚假信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应赔偿原告王某首次购买数据线货款40余元,并以三倍货款赔偿其损失,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按照法律规定,三倍货款赔偿不足500元时,以500元计算。最终,原告获赔500元。原、被告均未上诉。

分享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