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最高人民法院网信息,进入2017年以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连续四次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赔付要求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民间俗称的“老赖”。
经网络搜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系统显示四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提示:百度提醒您该企业已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而这四次“失信行为”有三次是被德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的,发布时间为2017年1月13日,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均属于“全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都是:被告赔偿原告赔偿金。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第一次被日照市东港区法院立案成为“老赖”的执行文件显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刘芬贤、孙丽滨、孙丽娜医疗费1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死亡赔偿金100000元,共计1200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该次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则是: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其不可能没有能力履行法院的生效裁判,以致于违法失信,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导致公司社会形象及声誉受损。其实,保险公司失信记录多是因为不履行理赔,或未按照法院裁判指定的期限履行赔偿义务。以等待领导审批、内部规定、内部流程等为由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损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利益。此外还不时冒出未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假保险公司,建立假网站,散布虚假信息,私自印制假保险,骗取保险消费者钱财,让人防不胜防,搅乱了保险行业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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