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南山管委会“三定”方案公布 新设生态保护局

作者:张阿凤 来源:齐鲁晚报 
2017-05-10 16:04:00
分享

近日,济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三定”规定,对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予以明确。

文件明确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南部山区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内部职能机构除设立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局、财政局、规划发展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和市场监管局(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外,为加强济南南部山区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和南部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及安全生产工作,设立生态保护局和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均为处级规格。

同时,设立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挂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牌子)、综合执法大队和生态旅游保护发展中心等3个正处级公益一类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政务服务、综合执法及生态资源保护等具体工作。

“三定”规定同时明确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代管仲宫街道办事处、柳埠街道办事处和西营镇,按照市委、市政府规定,在南部山区范围内行使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部署要求,合理划分与市直部门(单位)、历城区和代管镇(街道办事处)的事权,实现无缝隙和全覆盖监管服务。

下一步,济南市南山管委会和历城区政府将按照“三定”规定有关要求办理职能移交事宜。

济南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8月3日挂牌成立,成立时管委会内部机构暂设置1室4局,即党政办公室、规划发展局、财政局、综合管理执法局、社会事务管理局。

分享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