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每个新生儿都有医保 孩子出生10个月内办理

作者:隋言晨 来源:日照新闻网 
2017-05-10 16: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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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新闻网讯(记者 隋言晨)“原想着赶紧办理了保险,能减轻下压力,谁知道还得再等一个月。”5月8日,市民拨打晨刊新闻热线称,他13个月的孩子生病,从日照转诊到北京进行治疗。为了减轻家庭的负担办理了城乡居民医保,但需要一个月后才能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当天,记者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的相关政策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居民医疗保险科,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日照市医保政策规定,2016年1月1日后出生的新生儿10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2016年度个人缴费标准160元,政府再补助420元。只要为孩子办理了参保缴费手续,在市内住院就可即时报销。

如果未在新生儿出生10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再参保时不但出生10个月内发生的医疗费不能报销,而且个人需要缴纳连同财政补助在内共计580元的医保费,且在缴费一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工作人员提醒,新生儿办理医保手续简单方便,家长们只须携带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的社区填写《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即可。如果因病情确需转到市外住院治疗的,需要先到当地最高级别的医院填写《异地转诊审批表》,并到医保处办理备案审批手续。

据了解,凡在校学生(从幼儿园到大学),每人每年缴费9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年缴费160元,即可享受城乡居民保险。参保居民若在市内住院,一级医院起付线至30万元报销80%(其中基本药物90%);二级医院起付线至30万元报销70%(其中基本药物80%)。实施药品零差价制度的二级医疗机构,1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提高到75%(基本药物80%);三级医院起付线至15万元报销55%,15万至30万元报销70%。异地联网医院转诊转院,起付线至30万元报销45%;异地联网医院异地安置住院,起付线至30万元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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