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济南市民政局了解到,民政和财政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将全市2017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提高到每户15346元,比去年提高346元。对进藏和进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分别增发1倍和0.5倍,发放标准为每户30692元和23019元,分别比去年提高692元和519元。
济南市民政局相关人员介绍,济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全额列入财政预算,由市级和县级财政按5:5比例分担,市级配套资金于5月底前下拨到位。8月1日前优待金将全部发放到义务兵家属手中。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将按照不低于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执行。
原标题:济南再提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 标准提高到每户15346元
值班主任:田艳敏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