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开展“煤改电、煤改气”改造 市民参与可享补贴

作者:叶晨雯 来源:聊城日报 
2017-05-05 1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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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进一步改善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和居民生活条件,我市对市主城四区禁燃区内居民生活取暖实施“煤改电、煤改气”改造。主城四区禁燃区内市民参与改造可享补贴。

我市按照“统一领导、属地负责”和“以电为主、能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采取市、区两级政府补贴的方式,充分调动和发挥电力、燃气专营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计划、有步骤地对聊城市主城四区禁燃区内居民生活采暖实施“煤改电、煤改气”改造。市城区东外环路以西、西外环路以东、南外环路以北,北外环路以南区域,凤凰工业园和嘉明经济开发区的建成区为此次实施改造的禁燃区范围。禁燃区内居民生活取暖的“煤改电、煤改气”改造和禁燃区内未来三年(即2019年12月底前)未列入拆迁计划的村庄(社区)符合此次改造条件。

市、区财政对“煤改电”用户购买电取暖设备的费用一次性补贴50%,补贴上限为每户4000元,市、区财政各承担补贴部分的50%。市、区财政对“煤改气”用户购买燃气采暖炉的费用实行一次性补贴,每户补贴4000元。

完成“煤改电”改造用户将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燃气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原有收取4494元/户(其中居民炊事配套费2350元/户,采暖炉配套费2144元/户)的基础上,每户优惠294元,按照4200元/户收费。完成“煤改气”改造用户用气价格执行居民第一阶梯气价(2.1元/方)。此次改造将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记者 叶晨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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