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森林城市·绿色家园”摄影主题大赛活动的通知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为加强森林城市生态文化宣传,生动展示森林城市建设成果,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森林城市建设,特举办“森林城市·绿色家园”摄影主题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国家林业局森林城市建设办公室)、山东省林业厅、烟台市林业局。
二、活动范围
已批准命名的国家森林城市和正在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城市。
三、活动时间
(一)作品征集时间:2017年5月—2017年6月(作品报送时间截止到2017年6月10日)
(二)全国复评时间:2017年7月
(三)公布结果时间:2017年8月
四、参赛组别
大赛分为“相机艺术摄影”和“手机随手拍”两个竞赛组别。其中,“相机艺术摄影”的参赛作品包括单反相机、卡片相机拍摄创作的高画质相片,“手机随手拍”的参赛作品包括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设备随拍抓拍的普通画质相片。
五、作品内容
作品须紧扣“森林城市·绿色家园”这一主题,深刻把握“绿”与“家”的紧密结合,生动展现森林与城市、绿色与人居的和谐发展。具体围绕以下三方面开展创作:
(一)林城共建,美好家园。要展现广大干部群众撸起袖子苦干实干,建设森林城市的生动场景,描绘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共建美好家园的壮美画卷。
(二)生态和谐,魅力家园。要突显森林与城市的和谐相融,反映山水林田湖一体共建、协调发展,聚焦森林进城、森林围城、城乡一体的城市风貌。
(三)民生福祉,幸福家园。要体现城乡居民“推窗见绿,出门见林”的美好生活,聚焦广大民众乐享森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彰显森林城市提高生态福利、增进民生福祉的发展成效。
(四)全市林业建设成就。主要是反映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成就。
六、技术要求
(一)参赛作品以电子版形式提交,文件为JPEG格式。其中,“相机艺术摄影”作品要求尺寸不低于1200*1800像素(或大小在5MB以上),“手机随手拍”作品要求尺寸不低于640*480像素,且大小要在3MB以下。
(二)参赛作品均不得违背拍摄对象真实性的原则,仅允许对图片的亮度、对比度、饱和度和剪裁构图等进行适当调整,禁止作合成、添加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须保留作品的EXIF原始信息。
(三)“手机随手拍”参赛作品,要求必须为手机或平板电脑直接拍摄而成的照片,相机等其他工具拍摄或经过电脑深度加工制作的作品将被取消在该组的参评资格,使用外接镜头等手机附件也须在作品介绍中注明。另外,此组别不接受全景、拼接的摄影作品。
(四)参赛者除须提交摄影作品外,还须填写每个参赛作品的《作品登记表》,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填写200字以内的作品简要说明,亲笔签字后以邮寄方式提交主办单位。
七、评选程序
大赛分为各城市征集初评和全国复评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由烟台市面向市民组织开展征集评选活动,通过初评,筛选出“手机随手拍”优秀作品50幅、“相机艺术摄影”优秀作品40幅参加全国复评。
第二阶段由国家林业局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城市入围作品进行复评,评选出最终全国获奖作品。
八、投稿方式
各城市的摄影参赛作品,统一发送至投稿邮箱,邮件名称注明市和竞赛组别,同时汇总所有参赛者的《作品登记表》以邮寄方式递交。
1、投稿邮箱:ytlyjcsb@163.com,联系人:王翔、刘成杰,联系电话:6695271。
九、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的两个组别各设4类奖项:
(一)相机艺术摄影: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二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三等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优秀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二)手机随手拍:
一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二等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等奖20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优秀奖50名,各奖励人民币200元。
十、成果应用
大赛获奖作品将在中央媒体和网站上宣传刊发,并在2017森林城市座谈会主题摄影展中展出,同时收录到《“森林城市·绿色家园”——2017森林城市摄影集》。
十一、版权界定
(一)原创界定。参赛作者须保证对自己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如果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涉及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二)所有权界定。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参赛者须自行备份原始作品。主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享有非商业使用权(包括编辑画册、举办展览、网络展示、媒体发布等),不再另行支付报酬,但保留作者的署名权。
》》请点击下载:《关于举办“森林城市·绿色家园”摄影主题大赛活动的通知》《“森林城市·绿色家园”摄影主题大赛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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