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记者从莱芜检验检疫局获悉,5月1日后在商务部门新备案的外贸企业(以下简称新增外贸企业)免于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企业在商务部门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即视同完成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可直接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到全省任一检验检疫机构申办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是各国根据相关原产地规则签发的证明商品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国籍”与“护照”,也是出口商品在国外享受自贸协定关税优惠的凭证。今年一季度,莱芜检验检疫局为1219批出口商品签发了优惠原产地证书,货值共4977万美元,有关企业享受国外关税优惠约300多万美元。
此前初次申办原产地证书的企业,需携带申请材料到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后,才能到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不仅需要跑两个行政服务大厅,而且重复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等申请材料。对新增外贸企业免于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不仅简化了办事手续,而且减轻了企业负担。
据统计,该项改革每年将惠及莱芜辖区近百家企业,每年为新增外贸企业节约办理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的交通、耗材费用等支出近10万元,压缩时间成本近30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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