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域进入伏季休渔期 7000余条渔船回港停靠

作者:姜乾 来源:水母网 
2017-05-02 08: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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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5月2日讯(YMG记者 姜乾 通讯员 周可明 高立平 包鹏)1日中午12时起,烟台海域正式进入伏季休渔期,7000余条渔船陆续回港停靠。今年伏季休渔时间为5月1日至9月1日,较往年延长一个月,渔业辅助船与捕捞渔船同步休渔。昨日,记者采访获悉,休渔期间,外省籍渔船不得在我市渔港停靠,“地笼”等渔具仍在禁用之列,且我市多数渔船都已先于休渔期进港停靠,休渔首日海鲜价格较平时略有上涨。

休渔期延长一个月

“前方渔船请注意,中午12时开始伏季休渔,请尽快返回港口。”昨日上午9时,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的执法人员驾驶执法船,前往芝罘区、开发区海域巡查,并督促渔船及时返港。

“近年来渔民对伏季休渔都已经‘习惯成自然’,多数渔船4月中下旬就已经陆续靠港挂网,停止捕捞。”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渔政监察科科长高立平说。

中午11时许,执法船来到开发区初旺渔港,一眼望去,整个码头里230艘作业渔船整整齐齐地停靠在码头里,并系上了缆绳。

今年开始,国家对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延长了伏季休渔时间,我市所处区域位置休渔的具体规定如下: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钓具作业外的其它海洋捕捞渔船,伏季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渔业辅助船与捕捞渔船同步休渔。定置作业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渤海毛虾禁渔期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渔民自发提前“休渔”

“今年休渔期提前,对于大海而言是难得的‘休养生息’。”提起休渔政策,初旺渔业养殖捕捞处经理赵经民表示:“每年5月是鲅鱼洄游到渤海湾产卵的季节,虽然这时鲅鱼肉质肥美,但如果海上继续拉网,不少带籽鲅鱼会被‘一网打尽’,秋季开海后,新鲜小鲅鱼数量将大为减少。”

“现在海里没有东西,不少人早已提前休渔,要么在家歇业、要么外出打工,等到鱼多的时候再出海捕上几网,每年出海的次数比早些年少多了。”初旺渔港船主初名禹说,“近些年,秋季‘开海’后,渔获中经济鱼类占比不断下降,以鲅鱼为代表的经济鱼类价格则不断攀升,这一降一升就是目前的行情。”

休渔之前,不少市民开始“囤货”。在东口海鲜市场,爬虾价格在30元左右,鲅鱼价格在15元到20元之间,总体较前几日价格有所上升。休渔期开始后,冷库储藏海鲜和养殖海鲜将补充休渔期内的海鲜供应。目前,全市各类海洋牧场总面积近70万亩,人工鱼礁项目40多个,初步形成莱州湾东部、长岛庙岛群岛、芝罘崆峒岛、牟平养马岛等近海4大人工鱼礁区。同时,我市有300万平方米陆基工厂化养殖车间、20000多个小型海水网箱、11160个大型深水抗风浪网箱及32万亩滩涂贝类养殖,不间断向市场供应海水鱼虾、螃蟹和贝类等鲜活海产品,保证市场供应充足。

休渔期严查违规渔具

今年休渔期间,市海洋与渔业局与各县市区将派出执法力量对定置网场进行全面清查,确保按时起网休渔,严厉打击“地笼”渔具违规作业。省、市、县三级执法力量也将共同加强海上联合巡航检查,保持辖区内高频率、高密度巡航执法,严厉查处辖区内渔船擅自出海行为,重点查处和驱离外省籍渔船,防止外省籍渔船滞留我市海域,并且重点打击外省籍渔船在我市海域违规捕捞、到港卸货行为,防止扰乱全市整体的伏季休渔秩序。

据介绍,市海洋与渔业局还与市工商局联合下发了《伏季休渔期间禁止销售违法捕捞水产品的通告》,组织县市区海洋渔业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加强水产品市场的执法监管,加强对水产品运输车辆、加工企业、批发市场等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运输、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的水产品等行为。通过设立关卡等形式严查运输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车辆,提高水产品市场、沿街摊点、餐馆饭店巡查频次,严禁鱼粉厂、海产品干制场收购和加工非法捕捞渔获物,切断非法捕捞水产品上市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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