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增设基层卫生高级职称 推动基层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4-18 1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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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消息,自5月1日,山东省将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制度进行改革,加大常见病和多发病诊治报告、病例分析、新技术推广使用的权重,形成以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为核心内容的职称评价标准,并增设基层卫生高级职称。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巡视员李伯平在4月14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随着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基层人才发展面临天花板,人才评价中唯学历、唯论文一直广受社会诟病,特别是对常年耕耘在一线的优秀基层卫生人才没有起到很好的正向激励作用,甚至还衍生出论文代写、版面买卖等畸形产业。

“这次改革,我们坚决破除‘学历崇拜’、‘论文导向’。” 李伯平说。

李伯平介绍,本次改革增设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乡镇、社区及以下卫生服务机构中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同时,设立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评聘结合,聘用具有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的人员。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具体设置数量和管理办法由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

李伯平说,取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的,在基层卫生岗位聘用。希望向上流动的,需取得全省统一的职称方可聘用高级岗位。

山东省卫计委副巡视员邱枫林介绍,《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制定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

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论文、科研不做硬性规定,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分级诊疗的要求,将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资料、工作总结、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次数、健康档案管理数等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

在重点工作业绩方面,主要是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承担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以及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工作情况。

在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方面,注重医德医风的考核,引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突出工作业绩上下功夫。

(中国日报山东记者站 赵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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