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减税降负 去年山东民企享税收减免709亿元

作者:刘红杰 来源:齐鲁壹点 
2017-04-14 07: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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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取得的募投资金无偿拆借给相关项目的子公司使用,是否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问题?”“支付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补偿款是否涉及代扣代缴增值税问题?”4月11日,山东省国税局、山东省地税局联合召开民营企业家税收工作恳谈会,全省十家民营企业的负责人一一提问。

恳谈会上,10家山东知名民营企业负责人先后发言,一一阐述营改增等税制改革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减轻企业负担、增加企业活力方面的影响,并就完善税收管理和服务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唐地源谈道,2016年圣泉集团5家高新技术企业共发生研发投入1.63亿元,享受减免税额5137万元。得益于税收优惠的支持,公司在生物质石墨烯及内暖纤维多功能服饰产品上取得系列关键性突破,全球首条生物质石墨烯工业化生产线正式投产。山东普利思饮用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树茂认为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税务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建议税务部门将政策宣传辅导作为企业服务的重点,通过举办税收培训辅导班、定期走访等多种方式,建立起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沟通交流的平台。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晓亮表示,税务部门积极帮助企业协调上级主管税务机构,使公司能够及时享受该享受的优惠政策。

企业代表普遍表示,希望税务部门能够进一步深化落实“放管服”,给纳税人提供更多的便利和良好的办税体验;加大政策优惠力度,扶持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加强部门协作,为民营经济解决好后顾之忧等。

据悉,2016年,全省民营经济(不含青岛)完成国税收入1978.7亿元,占国税部门当年组织税收收入的61.5%,贡献率超过六成;与2015年相比,民营经济占国税收入的比重提高了8.9个百分点。在落实税收优惠方面,全省国税部门共减免民营经济税收635亿元,占全部减免税收的65%,地税减免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24.67亿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3.19亿元,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企业所得税6.58亿元;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39.5亿元。

省国税局、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均表示,今年将坚决落实好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一系列新的减税降负措施,包括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等,并将深化开展国际税收协作、涉税争端解决、涉税信息收集、提供涉税服务,协助山东民营企业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千方百计促进民营和所有企业发展。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红杰 通讯员 董斌 王法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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